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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度校内单位考核等级和专项奖励的公示
作者:     文章来源:      点击次数:      更新时间:2024-03-21 20:28      

根据《【正规赌nba的软件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校内单位年度考核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闽南师大〔2023〕127号),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实施2023年度校内单位考核工作。各单位考核等级和专项奖励经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议,校党委常委会审定,现公示如下。
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常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2527105。

一、单位考核结果

(一)教学科研单位

A类(3个):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(含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);数学与统计学院(含粒计算重点实验室);计算机学院

B类(9个):文学院;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(含菌物产业工程技术中心);商学院;教育与心理学院;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;新闻传播学院;法学院;艺术学院;马克思主义学院

C类(3个):历史地理学院;体育学院;外国语学院

(二)机关教辅单位

1.“以服务保障考核为主”的部门(14个)

A类(3个):学校办公室;学生处;组织部(机关党委、党校)

B类(8个):社会合作处;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基建处;后勤处;校团委(关工委);宣传部、统战部;财务处;保卫处;图书馆

C类(3个):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;工会;学报编辑部

2.“以工作目标考核为主”的部门(8个)

A类(2个):教务处;科研处(应用技术研究院)

B类(4个):招生就业处;海外教育学院;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、离退处);继续教育学院

C类(2个):实习实训中心;闽南文化研究院

3.“单列考核”部门(2个)

A类(2个):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;纪委(监察专员办)综合室、纪检监察室(党委巡察办、审计处)

二、专项奖励情况

1.“人才培养”专项贡献奖:根据教务处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核定的2023年度“人才培养”专项贡献奖励项目和名单,奖励金额共计144万元(见附件1)。其中,项目奖励的由项目负责人拟出分配方案(含协同单位或参与个人)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(或处务会)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。

2.“科学研究”专项贡献奖:根据科研处核定的2023年科研奖励项目和名单,奖励所在单位,奖励金额共计26万元(见附件2)。

3.重点专项工作贡献奖

根据2023年度学校重点工作部署,在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两项工作业绩较为突出、成效明显。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、教务处(牵头单位)获重点专项工作贡献奖,奖励金额各15万元。

4.进步奖

根据2023年度单位考核结果,经与2022年度单位考核结果比较,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(含菌物产业工程技术中心)、商学院、社会合作处、后勤处和保卫处获进步奖。其中,社会合作处奖励8000元,其他四个单位(部门)奖励5000元。

以上“科学研究”专项贡献奖、重点专项工作贡献奖、进步奖由单位(部门)制定分配方案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(或处务会)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。

 

附件:1.2023年度“人才培养”专项贡献奖

          2.2023年度“科学研究”专项贡献奖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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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1日